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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国新增失信被执行人134.12万
发布时间:2022-04-07 08:20:51| 浏览次数:

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我国最高人民法院于2013年7月发布《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同年10月开通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公示惩戒措施,至今已有9年。

所谓失信被执行人,指的是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失信被执行人.png

企查查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现存失信被执行人592.51万(注:本文中所涉及失信被执行人数据单位均为“人次”)。2020年,全国新增失信被执行人249.84万,同比下降15.6%。2021年,全国新增失信被执行人134.12万,同比下降46.3%其中广东、河南、浙江分别以14.25万、13.30万、12.76万排名前三。

而在基于各省总人口的“失信密度”排名中,浙江省每万人就有121个现存失信被执行人,在所有省份中排名第一,宁夏、上海紧随其后,每万人中现存失信被执行人的数量分别是92人,91人。西藏则是“失信密度”最低的省份,每万人中仅有9个失信被执行人。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卓有成效

新增失信被执行人数同比下降




自2013年以来,我国共新增失信被执行人1712.71万。2013-2015年,每年新增失信被执行人数量在200万以内,2016-2020年,年新增数量均超过200万,2019年新增最多,数量接近300万。2020年,全国新增失信被执行人249.84万,同比下降15.6%。2021年,全国新增失信被执行人134.12万,同比下降46.3%。

从年度趋势来看,失信被执行人的增长数据整体呈现下降趋势,尤其是2021年,同比下降46.3%。由此表明,国家在保证执行力度的前提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卓有成效。



2021年新增“老赖”134.12万

广东、河南、浙江最多




2021年,我国新增失信被执行人134.12万,同比下跌46.3%。从省份分布来看,广东、河南、浙江三个省份数量最多,分别新增14.25万、13.30万、12.76万。西藏、吉林、青海三个省份的数量最少,分别新增0.16万、0.45万、0.45万。

值得注意的是,失信被执行人数量在10万以上的省份仅仅只有4个,占比12.9%。



浙江、江苏、广东三省最多

西藏、青海、海南最少




根据人民法院执行局在2017年发布的声明,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也就是说,最短2年,最长5年,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就会从黑名单中删除,撤销“老赖”称号。

2021年我国现存失信被执行人最多的三个省份是浙江、江苏、广东,现存数量分别有78.14万、70.45万、60.70万。西藏、青海、海南三个省份的数量最少,分别现存失信被执行人0.34万、1.01万、1.95万。


6省“失信密度”少于20人

浙江、宁夏、上海位列前三




由于各省份的人数不同,也就导致了“失信密度”有所不同。我们将各省份的失信被执行人现存数量除以常住人口数量,得到各省份每万人失信被执行人数量,将此定义为“失信密度”。

数据显示,浙江、宁夏、上海是“失信密度”最高的三个省份,浙江每万人就有121个失信被执行人,宁夏每万人就有92个失信被执行人,上海每万人就有91个失信被执行人。西藏、吉林、湖南是“失信密度”最低的三个省份,西藏每万人仅有9个失信被执行人,吉林每万人仅有11个失信被执行人;湖南每万人仅有14个失信被执行人。

值得注意的是,“失信密度”【每万人失信被执行人的数量】在50人及以下的省份有23个,“失信密度”在20人及以下的省份仅仅只有6个。


2021年我国失信被执行人数量同比下降46.3%,表明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正不断提升。

有信者,行天下。新经济发展的核心要素是“人”,通过建立并不断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我国的信用红利将不断得到释放,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进步提供保障,并发挥好信用在社会资源优化配置中的积极作用,让信用成为市场经济的“硬通货”,一个诚信中国必将渐行渐近,我们也将在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中累积更多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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