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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副主任汪育明:黄河流域省会城市信用建设“三点建议”
发布时间:2022-08-25 10:33:14| 浏览次数:

“共襄黄河战略 擘画信用未来”。近日,黄河流域省会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分论坛在山东济南举办。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副主任汪育明以视频形式发表开幕式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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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推进黄河流域省会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汪育明提出三点建议:


☑ 第一,大力弘扬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诚信文化。诚信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华,更是中华伦理道德的精髓。诚信文化建设是提升中华民族整体素质的根本因素。渊源流长的黄河,中华民族的母亲河,广袤壮阔的黄河流域是中华优秀传统诚信文化的发祥地。老子、孔子、孟子等中国古代圣贤及其诚信观念都诞生于黄河流域,诚信既是中华民族的核心价值观,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诚信文化是社会信用体系的灵魂。诚信文化建设是解决诚信缺失问题的治本之策,对于人们牢固树立诚信观念,规范人们信用行为,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着巨大作用。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大力弘扬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诚信文化,是黄河流域城市的历史使命和现实责任。


☑ 第二,信用赋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是党中央着眼长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必须与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紧密结合。加强生态环境领域信用建设,完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信用制度,建立生态环境保护信用激励与信用约束并举的长效机制。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全面建立生态环境信用信息记录,以生态环境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将生态环境信用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地方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信用信息互通互联和依法公开公示。以生态环境保护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为手段,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环境。


加强部门协同监管,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效能。加强生态环境信用信息安全管理与信息主体权益保护。健全异议处理和信用修复制度,全面实施生态环境领域信用评价,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共享运用,实行生态环境信用分级分类监管,采取差别化支持或者惩戒措施,促使相关企事业单位提高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建立生态环境信用承诺制度,引导企事业单位生态环保自律,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推动生态环境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诚信建设。


☑ 第三,建立黄河流域城市信用联盟具有重要意义。建立黄河流域城市信用联盟,推动实现信用制度规则跨域协同共建,信用数据资源跨域交换共享,信用评价结果跨域互认共用,依法实施信用跨域联合奖惩、惠民便企措施、跨域互融共享,对于构建统一的社会信用制度,充分发挥其在黄河流域城市信用联盟中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营造优良的信用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促进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最后,汪育明表示,期待黄河流域城市信用联盟在今后的运作过程中,坚持改革创新,统一制度设计、协调政策措施、健全运作机制、加强协同监管、提供公共服务、沟通工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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