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账户,包括微信,支付宝等都被冻结了,工资收入也全部被冻结,上有老下有小,没有生活费,该怎么办?
这是让所有被执行人头痛的一件事情。
既没有偿还能力偿还债务,自己被纳入失信人名单,好不容易找个工作,但是工资被悉数冻结,连最基本的生存都无法保障,以后的债务该如何偿还?
01 关于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卡的规定:
1、不得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用于维持基本生活所必须的费用;费用标准依照本地最低生活保障,
2、必须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
3、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解读:
法律规定,法院在冻结财产的时候,就必须将生活必须费用预留,而不是一刀切的全部冻结,再由被执行人去申请生活费用。当前无差别冻结,是不符合善意文明执法的。
不得冻结明显超过被执行标的财产。比如被执行人欠1万元,冻结他100万的房产,这是不合法的。
法院每6个月内就会通过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变动情况。也就是说,在这半年内,你新办的银行账户是可以正常使用的,除非申请人向法院提起重新查询申请。6个月后,法院重新查询,发现新卡同样会被冻结。
02 被冻结后,生活费怎么解决?
法律规定,法院在冻结的时候,就会按照标准预留生活所必须的生活费的。不过各地法院执行的标准有所差异。
这个差异不是法律规定的差异,而是有些法院为了一味的追求结案率,一刀切的冻结,目的就是为了最大化的执行财产,施加压力。
但是,我也遇到过有被执行人,夫妻俩的工资一个月11000多,但是每个人预留了2000元的,其余的7000多被冻结。
而有的被执行人,连养老金、低保卡都全部冻结。
由此不难看出,这种执行的随意性,很可能就是地方法院个别工作人员的方法。
也可能是因为这需要计算冻结额度,会增加工作难度,索性就全部冻结。
被冻结后,被执行人没有了生活来源,法院也明确告诉你:可以去法院申请最低生活必须费用。
但是,据我了解,去法院申请费用的不足万分之一。原因如下:
1、申请过程复杂,需要提供收入证明,工作证明,生活情况证明等。如果是被执行人疾病,还没等申请下来,人就没了。
2、额度低,不足以维持正常生活。前段时间,报道某二线城市,一个被执行人去申请了生活保障,最终按照675元/月的标准支付。别说二线城市了,就连八线城市,这点钱也无法保障正常生活吧。
3、时间跨度大。一般而言,法院不会每个月都会给你结一次生活费,这样工作强度大。一般最低是半年,或者1年给付一次。这其中的不确定因素太多了。
4、法律规定,必须预留足够的生产经营费用,但是根本就不可能,而且你去法院申请,也会被拒绝。所有人的意见就是:连债务都没有偿还,做什么生意?但是对于很多债务人来说,不再次创业,几辈子债务都无法还清!
最重要的是:你去申请的时候,还会处处碰壁!
所以,被冻结财产后,向法院申请生活费,酌情考虑。
03 被执行人使用他人的银行卡,违法吗?
毫无疑问,这属于规避执行的行为,肯定是违法的。
前面说过,被执行人的财产被冻结后,债务人的正常生活得不到保障,而自主申请又困难重重,但是,人总得先生存下去!
为了生存,债务人不得不铤而走险。
于是,很多被执行人就使用他人的银行卡,微信账户,进行交易。没有他人银行卡的,就只能使用现金交易。
就比如,被执行人去找了份工作,但是工资是通过银行卡发放,但是只要工资已到账,就被冻结,那么债务人的基本生存就必然受到影响。
所以只能去找能用现金发工资,或者有变通方法的公司。而这种工作,普遍存在一个问题就是:不稳定!
这也是被执行人收入不稳定,无法正常偿还债务的原因。
使用他人的银行账户进行交易,这成了被执行人的常规手法。虽然法律是禁止的,但是又不得不说,这也是一个民间借贷不规范所导致的结果。
可以说,如果被执行人不这么做,其一是无法保障自己和家人的生活,那就无法奋斗打拼;
其二是,如果没有再次创业积累资金的渠道,那很多人一辈子都还不起债,一辈子都走不出债务泥潭。
其三,当债务人被逼得走投无路,势必会发生极端行为,激化社会矛盾。
所以,不只是债权人,法院同样也知道被执行人的这一做法。不是纵容他们违法,纵容他们失信,而是善意文明执法的具体体现,债务人同样也需要改过自新的机会,他们的机会就在自救。
如果被执行所有的路都被堵死了,这将是什么结果,谁能预料?
被执行人关乎的不是几十几百人,而是数千万人
当然,最好的办法就是:跟债务人达成和解协议,撤销强制执行,移出被执行人名单,解冻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