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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读丨林钧跃:论信用管理专业人才的培养
发布时间:2024-01-19 17:23:38| 浏览次数:

经过20多年的建设,我国的信用管理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已经搭建起来。教育部高等院校信用管理专业学历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输送信用管理专业人才的主渠道,由信控服务业提供的专业培训是对信用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有益补充。虽然我国的信用管理专业人力资源市场逐步走向成熟,但各种人才培养方式均存在亟需解决的问题,完善信用管理专业人才培养体系仍任重道远。



2016年3月,中办印发的《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强调,“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2022年10月,中办、国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为我国高技能人才培养提供了政策保障。对任何一个行业来说,健康发展的专业人力资源市场至关重要,包括信控服务业各分支在内的人力资源市场也不例外。我国信用管理专业人才的培养已经超过20年,取得的成果可圈可点。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信用管理专业人力资源市场在人才的供给端和需求端仍存在不少问题,需要我们深入探讨问题的根源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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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用管理专业人才的分类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后,我国步入了经济体制改革和市场经济发展的新时期。随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取得了迅猛发展,快速进入了再工业化阶段,现已发展成为世界上工业体系较为完整的国家和世界第一大贸易国。


但是,同世界上各发达国家在工业化初级阶段的情况相类似,我国的经济和社会领域也遭遇到“道德陷阱”,在信用商业伦理和社会诚信道德方面出现了大滑坡,市场交易中的信用风险骤增。因此,自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我国市场产生了对信用管理专业人才的需求。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推进,信用管理专业人才的需求出现了较大幅度的增长。


依据自2005年以来三个版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给出的定义,信用管理专业人才是指熟练掌握信用管理技术或任何一门信控技术的专业人员,是该领域人力资源中的高素质劳动者。其中,“信用管理技术”还可细分为两种,即企业信用管理技术和消费者信用管理技术。定义中的“信控技术”主要是指企业征信、个人征信(含信用评分)、信用评级、诚信评价、信用保险、信用担保、保理(含商业保理和银行保理)、商账追收等业务中用于防范、转移、控制和预测企业和个人信用风险的技术方法。


在实践中,信用管理专业人才存在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信用管理专业人才是指那些掌握能通用于全世界的信用管理技术和信控技术的人才。广义的信用管理专业人才,不仅包括狭义的信用管理专业人才,还包括那些掌握适用于我国国情的信用管理专业人才,特别是那些能服务于公共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政府信用监管技术支持、行业诚信评价和诚信道德教育等方面的人才。其中,服务于公共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人才,包括信用大数据处理(含画像技术)、信用监管平台架构(含系统开发)、信控软件开发、区块链信控应用、信用立法、信用标准化等类型的人才。


在世界各国的人力资源市场上,信用经理人通常是需求最多的信用管理专业人才。在我国,大型企业、金融机构和外贸企业一般都设置有信用管理部门,许多中小企业也设置信用管理岗位。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珠三角地区和浙江省,企业聘用信用经理人一般不唯学历论,而将信控实操能力和经验作为识别人才的判断标准。


在信用管理专业人才的需求端,拥有高学历的高端人才主要适合于从事信用科技(含相关金融科技)和信用基础理论研究的研究机构,或进入有信用管理专业的大学从事教学科研。当然,少数有研发投入的信控服务机构也需要高端人才。


综上所述,我国的信用管理专业人才大致可以分为四类,具体类别划分如图1所示。




疫情结束后,在当前学历内卷的人力资源市场上,拥有高学历的信用管理专业应届毕业生已经愿意“放下身段”。对于那些薪资待遇尚好的金融机构工作岗位,或是不拘类型的体制内企事业单位,应聘竞争更是趋于白热化。找到能够从事本专业的技术研发或管理工作,还享有合乎情理的薪资待遇,越来越成为应届毕业生的奢望。



二、信用管理专业大学教育


高等院校的信用管理专业教育是培养信用管理专业人才的两个主渠道之一。我国已经建成世界上独一无二的,能培养大专生、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的全阶位的、成熟的教育体系。


(一)我国信用管理专业大学教育的起源


我国信用管理专业大学教育缘于2001年的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研究课题。2001年3月,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前夕,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设立了一个研究社会信用体系的课题,由第九届全国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主任房维中担任课题组长,多位著名经济学家担任组员。当年5月,课题组派专家到国家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教委”)进行调研。课题组专家在调研了三个司局级部门之后发现,我国尚无大学开设信用管理专业,国家教委不了解信用管理专业。随后,课题组专家将《国家信用管理体系》和《企业信用管理》两种图书赠送给国家教委的领导,以供国家教委了解国外的信用管理专业教育情况。


2001年8月,留美学人汪劲教授归国度假,与课题组成员深入探讨了信用管理专业大学教育问题。随后不久,他向国家教委陈至立主任提出建议:尝试在我国大学开设信用管理专业,并在“东西南北中地区”各选一所大学作为试点。当年10月,陈至立主任就汪劲教授的建议作出批示,接受汪劲教授的建议,并交由高等教育司予以落实。


2002年,我国信用管理专业大学教育开始起步。2002年1月,在全国高教工作会议上,上海财经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获得国家教委的批准,成为我国首批开设信用管理本科专业的大学。在2002年秋季学期,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和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分别招收了全国首批信用管理专业本科生,各一个班。与此同时,上海财经大学还成立了信用研究中心。值得一提的是,汪劲教授的本科母校吉林大学也在2003年获批开设信用管理专业,当时吉林大学的信用管理专业设置于商学院,该校聘请汪劲教授担任首任系主任。


(二)我国信用管理专业大学教育的发展


20多年来,我国大学的信用管理专业学科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截至2023年秋季学期,全国开设信用管理专业的普通高校已经达到35所,还有5所高等职业学校开设了信用管理专科专业。2012年,教育部颁布了经过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将信用管理本科专业正式列入。2017年,教育部又批准设置了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本科专业,具体情况见表1。




另外,2021年,教育部颁布了新版《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其中,在高等职业教育专科目录中金融类下,设有信用管理专科专业,专业代码为530204,修业年限为三年。截至2023年,除上海财经大学停办信用管理专业外,我国开设信用管理专业教育的高等院校共有40所(见表2)。其中,广东金融学院同时开设了信用管理本科和信用风险与法律防控本科两个专业。





各个大学为信用管理专业设置的课程所涵盖的领域包括:信用管理技术、基础信控技术、信用法律(含征信类法律)、信用科技(含相关金融科技)、社会信用体系理论(含政府信用监管方法)。在专业课程设置上,两个专业的设置各有侧重。以典型的两所大学为例,中国人民大学信用管理专业开设的专业课程包括:信用经济学、信用管理学、信用评级、征信与市场调查、信用风险管理与度量、全流程信用管理与场景应用等。湘潭大学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专业开设的专业课程主要包括:社会信用法概论、信息科技与信用风险评估、信用信息法、不良资产处置理论与实务、破产法、征信学、担保法实务、信用法律与文化、信用监管理论与实务、失信惩戒法、信用服务法、信用权益保护法等。


在2002—2008年间,中国人民大学和上海财经大学各自出齐一套信用管理专业的本科教材。2015年,高等教育出版社组织编写和出版了一套名为“高等学校信用管理专业主要课程系列教材”,这套由中国人民大学吴晶妹教授担任编委会主任的大学教材共计8册,分别为《信用管理学》《信用经济学》《金融机构信用管理》《企业信用管理》《消费者信用管理》《信用风险度量》《征信理论与实务》和《信用评级》。这套教材适合大学信用管理专业(020306T)本科教学使用,而适用于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专业(030104T)本科教学的统编系列教材尚未问世。


信控服务业界对高等院校的信用管理专业办学提供了大力支持,许多业内机构为信用管理专业的在校学生提供了实习机会。另外,北京曾有两家信用评级机构出资与大学联合办学,也有征信机构在产学研三个方面与大学信用管理院系进行长期合作。多年来,一些业内专家在课堂教学、教材建设、校外导师带研究生和实习生等方面为信用管理专业大学教育提供了大力支持。


(三)大学教育在人才供需两端存在的问题


我国已有多达40所高等院校开设了信用管理专业,还不包括已经停止开设信用管理专业的上海财经大学。尽管拥有如此大规模的信用管理专业高等教育,人才供应并不适配人力资源市场,在人才的供应端和需求端均存在问题。


1.人才供应端


现行教育制度下的普通高校,特别是研究型大学,其学科建设的目标是培养高端研究人才和向教育部申请设立博士点。信用管理专业的专职教师出自“象牙塔尖”,不具备业界从业经验,在意愿和能力上都不适合培养人力资源市场需求量最大的信用经理人。此外,我国信控服务业中对毕业生有吸引力的体制内外机构很少,专业的信控服务机构基本上都不具备规模性研发经费的条件和国际竞争力,能提供适配高学历人才的岗位极少。总结起来,存在以下四方面突出问题。


(1)大学是学历教育,让学科向纵深发展是大学学科建设的动力,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和进行国际交流是其基本需求,获得教育部的青睐建立硕博点是其追求。对比之下,为广大企业培养技能型人才非大学教育之所长。很多学校之所以将信用管理专业设置于金融学院,通过金融科技和金融信控研究使其更有机会拿到研究课题是重要原因之一。


(2)大学聘任教师有博士学历要求,而有信控业务和技术实操经验的信用经理人或信控机构技术人员极少拥有博士学位。即使在设有信用管理专业的美国和英国的大学,也都是与行业协会合作以培养信用经理人为目标,大多只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且不少教师来自业界。国内的大学想要从海外招聘既满足学历条件又拥有信用管理或信控专长的教师,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信用管理专业大学教育遭遇到尴尬的局面,满足学历要求的教师几乎完全没有信控业务实操经验。此外,在信控服务业内有潜规则,如果你没做过主流信控机构的高管或高级咨询顾问,基本上无法了解技术诀窍、信息源所在和行业规则等,即使大学教师能“蜻蜓点水”般地在信控服务机构兼职,仍无法掌握作业“真谛”。


(3)我国在信用基础理论和信用科技领域的研究有待加强。信用经济学、社会信用体系、信用规则体系、诚信伦理学、颠覆性信用评级理论、国际征信、全球布局的企业信用信息网络及其节点等基础理论和应用理论的构建需要走向深入,信用科技领域的研究基本上空白。然而,由于国家在信用和诚信基础理论研究方面投入极少,师生们自身不具备经济条件去“坐冷板凳”从事基础理论研究,大学也不倾向于培养这些急需领域的高学历人才。笔者曾问过两名信用管理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如果你有经费、团队和自主权,你最想研究什么专业问题?”其中一位沉吟半晌回答说:“做能引起政府关注的研究。”由此可见,当今少有青年学者愿意“仰望星空”。


(4)位于北方的大学,都会拼尽全力申请政府研究课题,诸如公共信用信息、信用监管、失信惩戒、信用+、信用修复等属于公共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域的研究课题。而位于南方的大学则是分化的,有些大学更重视在海外杂志上发表信用领域的洋八股论文,有些大学则更关注学生就业。


2.人才需求端


在人才需求端,我国的信用管理专业人力资源市场的发展是极不充分的,主要原因包括:


(1)信控服务业过于羸弱,极少能提供相对有竞争力的高薪工作岗位,而且工作岗位的稳定性也比较差。多年来,信用管理专业多设在大学的金融学院,无论招聘的工作岗位是否能让毕业生运用到所学知识,毕业生都更愿意选择进入金融机构。笔者带过的一名硕士研究生曾经告诉我:“谢谢老师推荐我去评级公司实习,我给公司领导留下了好印象。但是,我已经给几家证券公司投了简历,如果没能被录取,还有这家评级公司保底。”可见,金融机构远比主流信控服务机构更吸引毕业生。


(2)大多数企业没有设置信用管理部门或岗位,许多企业老板认为雇人做信用风险控制是“只花钱,不挣钱”,直到因信控工作不利吃了大亏才知其重要性。当然,绝大多数私企的信用管理岗位并非高薪资岗位。一些电商大厂拥有高薪资的信用管理工作岗位,但那里几乎没雇用毕业于信用管理专业的大学生,信控部门的技术和经理人员多是通过“干中学”摸索着成长起来的,往往存在工作人员的信控功底薄和缺乏信控行业眼界问题。


(3)自2011年以来,市场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停滞不前,缺乏催生民营信控服务平台的市场环境;政府主导的城市和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对信控技术的要求特点是“重监管,轻服务”。因此,信用管理咨询服务导航系统和一站式信控服务平台没能在市场上出现,信控外包服务在初期就被“掐灭”了,使得信用管理咨询业长期处于低水平苟活状态,难于吸纳当前信用管理专业大学毕业生就业。


鉴于上述信用管理专业人才的供需不匹配状况,大多数信用管理专业本科和硕士毕业生并没有进入信用和信控领域,而是改行做了其他工作。还有数量不少的信用管理专业本科毕业生选择了出国留学,笔者就曾为多位办理出国留学的信用管理专业毕业生写过推荐信,而且他们的申请并不来自信用管理或金融科技相关学科。



三、我国信用管理岗位技能型人才培养


除教育部主管的高等院校信用管理专业教育之外,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下简称“人社部”)主管的岗位技能型信用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是另一条主流渠道。


(一)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证书制度建设


我国的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非常重要,堪比欧美发达国家的执业资格证书制度。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从事某一行业的专业工作所需要的资格证明,证明持证人能够达到服务于相应工作岗位的技能要求,即能够胜任该岗位的专业工作。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共分5个等级,在功能上等同于国外的“从业资格证书(也称个人从业执照)”。1995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以下简称“原劳动部”)建立起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后来又建立了CETTIC职业岗位培训认证合格证书制度。


2004年10月,出于对信用管理专业人力资源市场建设需要的认识,中国市场学会向原劳动部提出申请,请求建立信用管理师、信用分析师、信用评估师、商账追收师等6个职业,以培训在职人员的方式为主,为企业培养高素质的信用经理人,也为征信机构和信用评级机构培养技术人员。


经过原劳动部的审查,中国市场学会的专家团队通过了多轮政策性和技术性答辩,其中建立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的申请获得批准。2005年3月31日,原劳动部在人民大会堂召开“2005年国家新职业新闻发布会”,信用管理师作为我国第一个信用领域的国家新职业由此诞生。由此,继高等院校信用管理专业人才供应渠道建立之后,向人力资源市场输送信用管理专业人才的第二条主渠道建设工作正式启动。


作为一个国家职业,信用管理师职业先后在2005年、2015年、2022年被录入三个版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以下简称《大典》)。2022年版的《大典》对信用管理师职业的定义和功能描述如表3所示。




在实践中,这一专业人才培养渠道不仅为人力资源市场输送企业信用管理专业人才和征信技术人才,也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人才保障作出了重要贡献。在2007—2013年间,“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技能型人才考培制度,为我国人力资源市场输送了约两万名企业信用管理和征信技术人才。经过2014年之后的几年停滞期,2019年,人社部再次启动了信用管理师等数十个职业的建设工作,继续由中国市场学会承担标准的修订和新教材建设任务。


在组织保障方面,2005年9月,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下发了《关于成立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信用管理师专业委员会的通知(劳社鉴发〔2005〕17号)》(以下简称“专委会”),文件指定该专委会承担信用管理师职业建设相关的七项技术支撑任务。专委会由来自全国业界的23名知名专家组成,机构与中国市场学会下属的信用工作委员会和信用学术委员会合署办公。2006年1月,由专委会组建的标准起草组完成了《国家职业标准信用管理师(试行)》(以下简称“旧版《标准》”)的编制工作。经由原劳动部批准后,于2006年1月起颁布实施。2020年6月,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和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联合印发了《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制定工作计划(2020—2022年)》。按照该文件要求,任务承担单位中国市场学会基于专委会的班底,成立了新版标准起草组,并于2021年完成了《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1年版)的编制工作。


2006—2009年间,在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指导和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会的组织下,专委会牵头编写了一套四册培训教材,包括《信用管理师基础知识》《助理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和《高级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另外,2006年11月,原劳动部还发布了《信用管理师职业培训计划培训大纲》,以“更好地规范职业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提高职业培训质量”为纲领,指导全国各级别信用管理师职业培训工作。目前,与《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1年版)相匹配的一套五册新培训教材编写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之中,预计新教材能在2024年上半年出版。


在鉴定工作的技术支撑方面,2006—2007年间,专委会完成了各级信用管理师鉴定的国家卷库建设工作。2008年,专委会承担了信用管理师职业的国家题库建设任务,并完成了数量庞大的命题工作。2009—2013年间,信用管理师职业的考培工作下放到省级人社部门实施,全国先后有十个省份举办过信用管理师职业考培。自2021年起,在新版标准颁布之后,天津、山东、江苏、辽宁等省区市的人社部门已经布置了当地的信用管理师考培工作。


在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建设过程中,中国市场学会所属的信用工作委员会和信用学术委员会承担了若干项建设任务,专委会也长期与上述两个单位合署办公。它们积极探索和展开的业务和技术活动主要包括:信用管理师师资培训、各级别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的面授培训和远程培训(网校形式)、教辅刊物出版(北京市内部刊号)、鉴定申报服务、信用经理人继续教育、信用经理人经验交流平台、信用经理人国际交流等。


尽管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建设已经走过了18年路程,但距离健全完善的目标还任重道远。需要特别提及的是,在欧美发达国家或地区,行业组织会在执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上发挥主要作用。但是,长期以来,我国的信控服务业所有分支都未能建立起全国性的行业协会(指国家一级协会),具有社团组织性质的“全国信用经理人之家”申请也未获得民政部门的批准,使得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建设工作缺乏组织和资金保障。总之,我国信用管理和信控领域的国家职业发展之路还需要慢慢探索。


(二)人社部门举办的其他证书考培项目


2006年,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设立了“全国信用征信职业培训项目”,成立了专家委员会,由汇诚诚信(北京)技术培训中心负责执行。项目办公室计划开发五个专业培训项目,分别是:(1)服务于企业征信行业的“信用调查师”;(2)服务于信用评级行业的“信用分析师”;(3)服务于商账追收行业的“商账追收师”,后改为“商账管理师”;(4)服务于当时刚由商务部指导开展的行业诚信评价活动的“信用评估师”;(5)服务于市场调查行业的“商务调查师”。


其中的信用评估师、信用分析师和商账追收师三个培训项目建设基本成形,分别租用清华大学和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的教学设施,开展了规模性的培训。值得一提的是,专家委员会按照原劳动部(MOLSS)与国际劳工组织(ILO)联合开发的《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培训教材版式,为商账追收师培训项目开发了系列教材。


另外,在2022年的新版《大典》中列入了5个新增的职业,分别是数据治理员、尽职调查员、模型开发师、信用分析师和信用评价师,这些新职业的从业人员都是对企业信用管理工作提供外部技术支持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属的商业信用中心是牵头承担开发任务的单位。


(三)教育部组织开发的1+X企业信用管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是由教育部主管的高等教育的组成部分,包括高等职业专科教育、高等职业本科教育和研究生层次职业教育。


2019年2月13日,国务院下发了《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提出自2019年起,在职业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高校启动“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制度建设试点工作,鼓励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积极考取多种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同年4月16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形成了培养人才和助力就业的“1+X”证书制度。其中,企业信用管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培制度建设工作由中经网数据有限公司承担。


2021年5月,中经网数据有限公司推出了“1+X企业信用管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培训资源,在其信用云学堂上提供线上学习资源和线上实训模块。目前,此种证书已纳入教育部发布的《1+X证书制度试点的第四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标准(试行版)》。


(四)岗位技能型人才供需关系改进问题


截至2023年,由人社部建立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和考培制度已经历时18年,有数万人考取了各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但是,持证信用管理师人数越来越多不足以说明该项制度已经完善,取得的结果有得也有失。


近几年来,笔者接触过一些大型企业的信用风险管理部门,无论是大型国企,还是民营企业,在其包括骨干在内的在岗职工中,很少有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持有者,有的企业信用经理甚至没听说过信用管理师这一国家职业。


当然,江苏省的情况特殊,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在该省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另外,有两三个省的地方或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项目招标中,项目负责人之中有信用管理师持证人员会得到加分。


从信用管理专业人力资源配置情况看,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在落地实施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在人才供给方存在的问题有:(1)考培不规范,没能严格执行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相关规定,出现考培泄题放水现象,影响了证书的含金量。(2)不少学员/考生参加考培是冲着证书去的,并不感兴趣掌握真本领,即使考取了高级别证书,实操能力也无法达到企业的要求。(3)培训市场出现恶性竞争,比较尽职尽责的培训机构往往无法赢得市场竞争。(4)由于没有信用经理人的行业组织,就没有服务于信用经理人的技术平台和逾期应收账款黑名单,也未有专业刊物出版,企业信用管理经验交流极度缺乏。只有在珠三角和长三角地区出现过几个可供信用经理人交流技术方法和管理经验的沙龙,都是由当地的老牌和外资征信机构牵头举办,组织规模和号召力有限。(5)一些信控服务机构会聘用持证的信用管理师,但因种种原因,持证信用管理师群体的表现并不突出,反映出持证信用管理师在征信技术领域的作业能力并不优秀。(6)不少信用管理师持证人员应聘从事城市或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机构,其所学与工作岗位需要的技能并不甚匹配,虽没完全偏离职业轨道,却也难有突出的业务或技术表现。(7)各省自行出鉴定用的考试题,导致鉴定的难易程度不同,在市场上信用风险问题相对严重的省份,鉴定出题的难度反而比较低。(8)无论是《标准》,还是培训教材,在服务“一带一路”倡议的国际信控人才培养内容上严重不足。


在人才需求方,存在的主要问题有:(1)信用管理专业人力资源市场很不成熟,大多数企业对系统性控制信用风险问题处于不甚了解状态。这对国有企业属于政策问题,对民营企业属于管理者的素质问题。(2)中小企业的经营者普遍认为,设立信用管理岗位或部门不能为企业创造利润,只会提高企业的经营成本。(3)因为市场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滞后,类似一站式信控服务平台的基础设施始终没有出现,诸如信控外包、企业信用管理咨询类型的工作岗位少之又少。


特别令人遗憾的是,有一小批来自台湾省的学员,不仅考取了高级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还考取了师资证书,但他们既没能在台湾省产生影响,也没有机会在国内的信用管理师培训和经验交流方面发挥作用。



四、信控服务业界提供的培训服务


信控服务机构是在市场上为企业信用管理工作提供外部技术和数据支持的第三方服务机构,企业信用管理部门是信控服务机构的客户。各类信控服务机构都拥有特殊的专业知识、技术专长、信用风险管理工具和信控服务平台。在为企业信用管理人员提供培训方面,它们既有能力,也有积极性。


(一)外资信控服务机构提供的专业培训


我国在1979年开始改革开放,市场经济是在20世纪80年代才发展起来。因此,早期的信用管理专业培训是由外资信控服务机构传入的。中资的信控服务机构都经历过向外资学习专业技术和赴海外考取执业资格证书的过程。


1989年,国际保理联合会(FCI)开始在国内提供“国际保理执业资格”培训,那时中资商业银行也派人到欧洲参加培训和执业资格考试。


1991年,美国的邓白氏公司大中华区从我国香港派征信专家北上,向内地国有商业银行和国有外贸企业传授信用管理知识,推销企业征信报告产品,其著名的“信用和财务管理(CreditandFinancialManagement)”和“提高你的收账能力(DevelopingYourCollectionPower)”两门课程,在国内推销多年。当年,邓白氏公司旗下的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也向中资金融机构提供信用评级(或称“资信评级”)的培训课程,招生对象是银行、证券和信用评级机构的业务和技术人员。


1992年,台湾中华征信所股份有限公司开始与外经贸部计算中心合作,并开办了题为“企业征信要领”征信技术培训班。1993年,该公司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签订合作协议,以该校作为企业信用管理和征信技术的培训基地,先后开设了企业信用管理、企业征信调查理论与要领、资产评估、市场调查与技巧等培训课程,培训对象除该校师生之外,更多面向商业银行、保险、商检局、统计局、工商局、贸促会、外贸公司等工作人员。


在20世纪90年代,美国的企业追账机构——ABC公司(AmericanBureauofCollections,Inc)来华投资,在国内举办了商账追收方法的业务培训班,对我国的外贸公司从业人员提供培训,并在《国际商报》等报刊上刊登了大量的追账和催收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案例文章。


(二)中资信控服务机构提供的专业培训


自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起,中资的信控服务机构开始提供专业培训。在企业信用管理领域,有代表性的培训项目有原东方国际保理中心提供的企业信用管理培训。我国出版的首部企业信用管理专著《企业赊销与信用管理(上下册)》就属于“东方国际保理中心信用管理丛书”,于1999年1月由中国经济出版社出版。该中心曾以此套专著为蓝本,开启了名称为“全程信用管理模式”的培训。2000年1月,该中心先后在中央电视台和中央教育电视台开播了“全国企业信用管理培训”和“全程信用管理模式论坛”系列节目,共计36集,持续时间两年,在业界取得了相当大的影响。


2004年前后,商务部研究院下属的企业征信机构——北京中贸远大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开启了“3+1企业信用管理”品牌培训,并以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出版的专著《企业信用管理典范》为培训教材蓝本。同年,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会编写的《公务员信用知识读本》由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发行。该组织也以此为主要教材,举办过信用风险防控内容的专业培训班。随后,不少老牌中资企业征信机构和信用评级机构的培训项目纷纷启动。


(三)市场化专业培训并非以培养人才为目标


由信控服务机构提供的各类信用管理专业培训,其目的不是为信用管理专业人力资源市场的建设和完善做贡献,其“作用不同,另有目的”。对大部分信控服务机构来说,提供信用风险控制方法类的培训,虽然能助力企业信用管理工作,但其出发点是带动其信用信息产品和信用管理咨询服务的销售。这类培训能解决的问题是:(1)着眼于解决企业信用风险控制的某种风险或某个信控流程方面的问题,对企业信用管理人员的基本功训练的帮助有限。(2)早年提供的有助于筑牢企业信用管理人员信控技能功底的函授课形式久已消失,当前由市场竞争造成的人员急功近利心态和企业内部形成的内卷状况出现,线上网课还达不到以往函授课的培训效果。(3)能帮助企业信用管理人员更好地利用征信机构的信息产品,传授使用其销售的信控软件、系统或平台服务的技巧。(4)更关注信控技术或方法上创新,提供的多是前沿的信控技术或信用管理方法,目的是推销信控新产品和新服务,不见得适合企业当前信控需要。


因此,企业信用管理部门应该派员参加征信机构组织的技术培训、产品发布和信用经理人交流等活动,了解企业信用管理外部技术支持的进步情况。但是,不要对这种“在干中学”的学习方式抱有不切实际的过高期望。



五、国外信用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经验


与国内信用管理专业教育和培训的理念与模式均不相同,外国的信用管理专业大学教育和专业培训市场并不发达,不仅表现在信用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观念上,也表现在专业人力资源市场实践中。


(一)国外信用管理大学教育


国际上,开设信用管理专业学历教育的大学凤毛麟角,只有美国和英国的大学先后开设过信用管理专业,或教授信用管理专业课程。法国和德国只有行业组织和信控机构开设有专业培训项目。


早在百年前,美国就有大学开设了信用管理课程。例如,第一代企业信用管理的奠基作是《信用与追账的理论与实践(CreditsandCollectionsinTheoryandPractice)》,联合作者是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教授西奥多尔·贝克曼(TheodoreN.Beckman)和多萝西·巴特尔斯(DorothyM.Bartels),这部教材曾在该大学的教学中使用,并在1924—1949年间再版过4次。再如,第二代企业信用管理理论的代表作《企业与消费者信用管理(ConsumerandBusinessCreditManagement)》,联合作者是美国内布拉斯卡大学林肯分校(UniversityofNebraska-Lincoln)的荣誉教授罗伯特·科尔(RobertCole)和东北威斯康星州技术学院(NortheastWisconsinTechnicalCollege)的朗·米什勒(LonMishler)校长,该部教材曾在若干个美国州立大学系统使用,在1960—1998年间再版过10次。


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美国的全国信用管理协会(NationalAssociationofCreditManagement,NACM)在美国藤校之一的达特矛茨学院(DartmouthCollege)开办了独立学院性质的信用和财务管理研究生院(NACMGraduateSchoolofCreditandFinancialManagement),培养信用管理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其所属的信用研究基金(CreditResearchFoundation)为该学院设立若干种奖学金,如MeyerKahn奖学金。


21世纪初,美国的密执安州立大学(MichiganStateUniversity)开设了信用管理专业。该校也是与美国全国信用管理协会(NACM)合作办学,只培养硕士研究生。


典型的美国大学信用管理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课程主要包括:企业信用管理、消费者信用管理、高阶财务报表分析、企业信用政策评估、应收账款管理、现金管理、信用相关法律、企业信控对策、国际商业风险评估、商务谈判(或合同洽谈技巧)等。


开设信用管理专业的美国大学有如下几个特点:(1)不设置本科学位教育,只设置硕士研究生学位教育项目;(2)主要招生对象是有企业信用管理或信控机构工作经历的专业人员,包括市场调查机构的专业人员;(3)利用暑期授课,既方便师生双方安排课程表,也利用大学教学设施比较空闲的便利;(4)设置的课程都十分注重实用性;(5)与行业协会联合办学;(6)由于多数学生有一定年限信用管理或相关工作经验,因此学历教育能与信用经理人执业资格证书考培的路径挂钩。


有一些美国大学并未设置信用管理专业,但在商学院的本科课程中开设信用管理专业课程,如除早年开始信用管理课程的俄亥俄州立大学(OhioStateUniversity)之外,纽约州立大学(NewYorkStateUniversity)总校也开设过“消费者与企业信用管理”的本科课程。当然,有不少美国大学开设有信用风险度量、银行信用风险分析等课程。


早在20世纪30年代和40年代,英国就有大学开设信用管理专业,如成立于1939年的信用管理学院(InstituteofCreditManagement,ICM)。该学院据称是欧洲最早提供信用管理专业学历教育的学校,培养信用管理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早期被介绍进入我国的英国信用管理专业基础教材都是由该学院的教师编写的。例如,拜斯(R.M.V.Bass)教授编著的《信用管理——如何有效管理信用和为赢利做贡献(CreditManagement:howtomanagecrediteffectivelyandmakearealcontributiontoprofits)》和波特.爱德华(BurtEdwards)编写的《赊销管理手册(CreditManagementHandbook)》等。


在英国里斯大学(LeedsUniversity)商学院设有信用管理研究中心,培养信用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该校要求学生完成120学分的研究生课程学习,毕业生会获颁理学硕士学位。


(二)国外信用管理从业资格证书考培


欧美国家或地区的个人从业资格证书比大学学历更为重要。从业资格证书考培和证书颁发都是由行业协会负责,行业主流机构往往是资助和管理行业协会的台柱子。为国内信控服务业界所了解的从业资格证书包括信用经理人等级资格、商账追收执业资格、信用保险执业资格、商业保理执业资格等。


由美国的全国信用管理协会(NACM)颁发的信用经理人执业资格证书的含金量相当高。最高级别的信用管理经理人员执业资格证书是“公证信用管理主管(CertifiedCreditExecutive,CCE)”。要考取公证信用管理主管执照,有两种进修方法,即A计划和B计划。选择A计划的学员必须在认可的美国大学商学院修完4学年的学士学位课程,同时拥有10年以上的企业信用管理工作经验。另外,还要在经协会认可的、在不同的信用管理岗位上积累的工作经验,参加协会分支举办的活动和对行业作出特别贡献等,以125职业路径点数(CareerRoadmapPoints)计算。满足这些条件的信用经理人可以申请“公证信用管理主管”执业资格证书。通过B计划取得“公证信用管理主管”的学员,可以通过由低到高逐级考取各级证书的方式,先行考取“信用管理业执业(CreditBusinessAssociate,CBA)”证书。然后,在继续进修和积累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考取“资深信用管理业执业(CreditBusinessFellow,CBF)”证书。在取得CBA和CBF两级证书之后,也须满足125点职业路径点数的要求。最后,通过“公证信用管理主管”执业资格证书的笔试。


从事商账追收业务的人员须持有执业资格证书,而且证书往往需要每年更新,这通常是美国州法级别的法律要求。因为涉及追账业务的司法判例很多,英美法系属于案例法体系,商账追收人员须不断适应新法律规定。美国某州的商账追收执业资格证书更新考试试题摘录如图2所示。





六、结论


经过20多年的建设,我国的信用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已经体系化,信用管理专业人力资源市场的“四梁八柱”已经搭建起来了,特别是信用管理专业大学教育和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两个主渠道已经贯通,取得了显著成绩。


但是,问题无法回避,至关重要的是,我国在信用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方面缺乏统一的战略。在政府方面,教育部与人社部在此职能上分工明确,却缺乏协调和合作。2006—2007年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曾为“信用管理师基础知识”和“助理信用管理师”开设了两门3学分的选修课,供金融学院选择“信用管理方向”的学生提供一个考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选项。但是,该项目遭遇到现实困境,不得不终止。在市场方面,无法成立全国性的信用管理和征信行业协会也是影响信用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一个问题。


我们期望政府根据信用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和使用的特殊性,打通相关政府部门间的合作通道,成立全国性的信用管理或信控类行业组织,加强适合国内市场的信用经理人队伍建设,提前谋划规模性国际企业信控人才培养。总之,建立健全信用管理专业人才培养体系还任重道远。


源点注:本文作者林钧跃(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学术委员会主任),经作者授权发布,原文刊于《征信》2024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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