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有力实施“十项行动”,大力推进科技创新、产业焕新、城市更新,进一步盘活存量、培育增量、提升质量,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切实增强经济活力,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防范化解风险,改善社会预期,增进民生福祉,保持社会稳定,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天津实践。2024年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着重在完善社会信用基础制度、提升信用“核心枢纽”承载能力、深化区域信用协同共建、信用优化营商环境、信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深化重点领域信用建设、信用应用改善民生、信用提升城市治理水平等8个方面提出30项工作任务。
其中最值得关注的是,紧扣天津市2024年政府报告中提出“持续优化法治环境、信用环境和公平竞争环境,依法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明确聚焦信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制、持续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健全完善信用修复制度、发挥信用修复对经营主体的激励作用;在聚焦信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方面,持续推广”信易贷“模式、探索开展专题信用研究、深化公共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改革。
此外,在深化重点领域信用建设方面,提出建立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并依据配套《信用管理办法》组织开展2024年度行业主体信用评价工作;全面推行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组织开展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做好人社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列入认定、异议处理、信用修复等工作,依法对严重失信主体实施惩戒;发起“诚信经营、文明服务”倡议,号召“诚信经营承诺店”为津城百姓提供放心舒适的消费环境和文明体贴的优质服务;加强政府采购信用培训,充分发挥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公示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信息;开展“信用+消防”试点建设,推动武清、宝坻、南开、宁河支队开展消防信用试点建设,完善消防信用管理人才培养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