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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三地26类信用信息将实现跨区域资源共享
发布时间:2024-08-05 17:43:52| 浏览次数: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指导推动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印发《京津冀市场监管部门跨区域信息资源共享实施工作方案》,通过进一步整合数据资源,推动跨区域信息资源共享,真正实现以数据共享共用提升京津冀信用监管协同发展能力。

  本次跨区域信息资源共享是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的《共建“信用京津冀”助力京津冀协同发展实施方案》中的一项重点工作。

  市场监管总局指导加强跨区域信息资源共享的顶层设计,在国家代码中心建立京津冀数据中心实验室作为共享中枢,三地市场监管部门建立京津冀数据分区,充分发挥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资源为基础的信用资源共享渠道作用,实现各类信息资源通过专线统一上传、全量共享。

  本次跨区域信息资源共享范围包括注册登记类、监管类、其他类共三大类26子类的信用信息,涵盖登记注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用风险分类、年度报告等,实现应享尽享,全面提升跨区域信息资源共享水平。

  市场监管总局指导三地市场监管部门,应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GIS等新技术,加强对三地信用监管工作的日常监测和比较分析,对重点监管领域、监管对象进行风险预警,提升信用监管、智慧监管水平,同时为科学决策提供支撑。

  据悉,市场监管总局还将指导三地市场监管部门深度挖掘数据资源价值,进一步创新信用监管工具,形成更多应用场景和应用需求,为健全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制度规则探索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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