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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以专项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
发布时间:2024-08-19 14:24:45| 浏览次数:

为切实解决市场主体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多次办理、重复开具等繁、难、慢问题,近日,《关于印发河南省市场主体专项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要求,全面推动“一纸信用报告”代替多领域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提升市场主体对政务服务的满意度、获得感。

  方案提出,今年8月底前,在全省推行专项信用报告代替省内44个领域出具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包括发展改革、教育、科技、生态环境等多个领域。

  根据方案,在省内注册登记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等经营主体可以自行下载专项信用报告,在适用领域办理银行贷款、行政审批、项目申报、评先评优等事项时用以证明在河南行政区域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方案的出台,有利于河南在‘软环境’上实现新突破。”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积极拓展专项信用报告的应用场景,探索开展省际合作,推动专项信用报告省际互认、多地共用。鼓励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融资等活动中使用专项信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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