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很多债务人在讨论这个问题,唯一一套住房,会不会被法院强制执行,农村宅基地住房会不会被法院强制执行?
对于债务人来说,不管是农村宅基地住房,还是城市唯一的商品房,如果被法院强制执行,都直接影响到一家人的稳定,甚至关系到后续的发展。不少债务人整天提心吊胆,新版《民事强制执行法》出台,会为这一政策带来哪些改变呢,今天来为大家答疑解惑。
关于债务纠纷中的强制执行
债务逾期未能偿还,或者存在纠纷,债权人起诉至法院,其中包含两层目的:第一就是通过法院给债务人施加压力,让债务人迫于失信惩戒偿还债务;第二就是通过法院的强制执行,执行债务人的财产;第三就是固定债权。
当然,通过法院执行局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是非常明显的意图。
一般而言,大多数债务人没有银行存款或者直接用于偿还债务的资产,这很容易查询或者冻结划扣,当然也有极个别恶意逃费债的,再被起诉后或者未被起诉前就已经转移了财产,这让执行部门很难甄别,很难执行;但是债务人的房产大有不同,一是不容易转移,其二是法院可以采取追溯机制,即债务人在起诉前使采取诉前保全,或者债务人被起诉后转移房产的,即使买卖双方合法,钱房两清,但是法院仍然可以视为这是规避执行的行为,从而判定双方买卖合同无效且非法。
因为房产相对于其他财产而言,有其特殊性,一是位置固定且明显,不想现金,汽车,可以随意隐藏,所以很多债权人起诉的希望,几乎就寄托在债务人的房产上,但是也因为房产的特殊,房产是满足老百姓基本生存的基本保障,所以在强制执行中存在很大难度,可以说实现起来很难。
农村宅基地房屋可以强制执行吗?
原则上是不可以的!
首先我们说为什么不可以。
1、农村宅基地属于村集体用地,农民只有使用权,而且具有永久使用权,没有所属权。原则上是不可以买卖的。
2、农村宅基地属于村集体关系维护的网络基础,就是指村里的宅基地,原则上只能接纳本村的村民居住,不允许非本村村民申请或者受让。
3、农村宅基地上的附属物属于个人,就是说只有建在土地上的房子可以拍卖,且限于本村村民之间购买。
4、农村宅基地买卖存在的风险很大,一是很多人不愿意购买存在纠纷的房产,尤其是农村的房子,是非很多;其二如果土地发生变化,比如城建规划,一旦被拆迁,受让方基本上就啥也没有了,尤其是非本村人接手的房子。当然,办法还是有的,只不过要花钱。
5、农村宅基地的属性就是为了保障老百姓的生存需要,所以原则上是不允许被拍卖的。
当然,事情也不是绝对的,农村宅基地也存在可能被拍卖的几种情况。
1、农村宅基地的经济价值远超债务,而且债务人没有偿还意愿和计划,甚至抗拒执行。
2、债务人有两处以上的房产,那么其中一套是满足被强制执行条件的。
3、债务人主动申请拍卖农村宅基地的。
只要是房产,就有一定的经济价值,那么法院是可以拍卖的;之所以农村宅基地不允许被拍卖,其一是因为农村宅基地存在的纷争很多,其二是如果只有农村房产本身的价值不高;其三是为了保障债务人的基本生存考虑,毕竟把债务人搞到无法生存,这不符合文明和谐发展的需求。
所以,如果农村有且只有一套宅基地房产的债务人,不必担心,努力奋斗挣钱还债才是硬道理。
当然,以上仅仅是针对失去偿还能力的债务人。
商品房被执行的可能性有多大?
之所以叫商品房,注定了其属性就是可以自由买卖,所以相比于农村宅基地房产来说,强制执行起来就没有那么多顾虑了。
原则上来说,商品房不存在不能强制执行的可能。
有人说只有唯一一套房子,法院不能拍卖,这是错误的认识。
强制执行法出台的时候,就明确规定:法院有权拍卖处置被执行人名下所有财产,但当时债务纠纷相对较少,而且出于保障债务人基本生存的考虑,所以被执行人名下唯一的房产不会被强制执行。
但同时在执行中也发现,极个别债务人存在逃废债的情况,因此也衍生出一系列社会矛盾,债权人的利益无法得到保障,法律的权威形同虚设,给执行带来非常大的难度。
于是最高法提出了善意文明执法的要求,被执行人名下的唯一房产,可以拍卖,既要保障债权人的权益,也要维护司法的尊严,同时还要保障债务人的基本生存。
于是在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唯一房产的时候,法院会从拍卖款中预留5-8年的房屋租金,以此保障债务人的基本生存。
在强制执行房屋的时候,确实会面临很多问题,比如债务人的生存,要知道将一家老小从房子里赶出去,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残酷的。
其次,在强制执行的过程中,还会出现阻碍执法等情形。
最后,房产拍卖过程复杂,时间长,我家旁边一间房子,封条贴了4年了,还没有执行到位。
最后我想说的是,如果债务人确实没有偿还能力,但是没有抗拒,没有规避债务且有积极偿还的意愿和规划,不妨给他们一次机会。
人一辈子,谁也不敢保障就能一帆风顺,他们的今天何尝不是你的明天呢?
得饶人处且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