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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修复制度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机制,也是失信主体退出惩戒措施的制度保障,信用修复各地成效如何?看这里→
发布时间:2024-10-17 09:43:31| 浏览次数:

信用修复制度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机制,是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重要环节,是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的必然要求,也是失信主体退出惩戒措施的制度保障。


国务院今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将“信用修复‘一件事’”列入“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重点事项清单。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的《2024—2025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动计划》中提出,要“建立健全统一规范、协同共享、科学高效的信用修复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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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点小编整理了多地有关信用修复工作方面的成效,与大家分享:


北京市

北京市在《2024年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打造“北京服务”工作方案》中推出,经营主体轻微失信行为“免申请”信用修复新政。对全市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经营主体,改正后符合条件的,无须提交申请材料,系统自动将其移出相关名单。新政实施4个月以来,北京市已通过“免申请”为9万余户各类经营主体完成了信用修复,进一步激发了经营主体活力。


近年来,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持续优化经营主体信用修复规定,全面畅通信用修复的线上线下双渠道,对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开展“在线申请+数据核查”,实现信用修复“网上办、零见面”,已累计为36.3万户经营主体开展信用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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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

上海市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公共信用信息修复机制的工作方案》,明确对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行政处罚信息修复,实行“一口受理”,信用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提交修复申请;其他失信信息,实施分级分类修复制度,支持信用主体通过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社会影响等方式申请修复,不断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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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

云南省通过完善工作机制、联通业务系统、增设服务窗口、精简办理材料等多项举措,积极高效推进信用修复“一件事”落地见效。包括依托省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信用修复办理线上“只进一网”、线下“只进一门”,打破以往多头修复、重复修复、修复流程烦琐的局面,切实为企业减负增信。


截至今年9月底,云南省已办理信用修复事项174703件,其中线上办理174687件、线下办理16件,为失信企业重塑信用形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支撑。

河北省

河北省出台《河北省“信用修复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方案》,实现了32个部门的7个系统平台与省一体化平台互联互通、业务协同。省市县三级全覆盖的信用修复服务窗口和统一的信用修复入口和标准,截至8月底,向“信用河北”推送信用修复数据21.16万条,实现一次修复、结果互认,助力经营主体快速提升信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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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

浙江省串联处罚部门修复意见确认和信用信息修复,通过系统对接推进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业务流程再造,形成“一口受理、部门协同”的信用修复“一件事”模式,企业办事从“多次跑”变为“零跑动”,平均办理时长缩短50%。

海南省

海南省坚持包容审慎、寓管于服理念,积极探索信用修复制度,鼓励已存在失信记录的企业通过及时主动纠正自身失信行为、消除不良社会影响来实现自我信用修复,被国务院作为自贸试验区第六批改革试点经验在全国推广,失信企业通过完成整改移出相关失信名单重获发展机会。

辽宁省

辽宁省优化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开展信用助企降低合规成本行动,试行和推广行政处罚决定书与信用修复提醒函“两书同达”,目前全省已有3.1万户经营主体线上完成信用修复。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不断规范信用修复流程、提交材料、办理时限,提升信用修复“网上办”便利度和办结率,探索建立“承诺容缺”“承诺免查”等信用修复模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建立信用修复协调机制,实现信用修复结果信息共享互认。截至8月,全区市场监管部门共办理经营主体信用修复63355户,其中通过网上办理39958户,占比63.07%,网办率较2023年提高了1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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