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根据多地方案细分信用报告的应用场景,共9大类:
1.融资上市类。经营主体申请国(境)内外上市、挂牌、发行企业公司债券、上市公司再融资、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场外交易市场挂牌等,可使用《公共信用信息报告(证明版)》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
2.政府投资类。经营主体参与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公共资源交易可使用《公共信用信息报告(证明版)》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
3.三方服务类。经营主体接受第三方机构评估、尽职调查、开展商业合作时可使用《公共信用信息报告(证明版)》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
4.行政执法类。各级政府部门在开展行政执法检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可根据实际需要使用《公共信用信息报告(证明版)》,并可将该经营主体无违法违规情况作为首违免罚和自由裁量的参考。
5.政策申请类。各级政府部门在受理经营主体申请资金支持、优惠政策、项目申报等惠企政策资质审核时,可根据实际需要使用《公共信用信息报告(证明版)》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
6.评优评先类。各级政府部门在对经营主体开展评优评先、评比表彰时,可根据实际需要使用《公共信用信息报告(证明版)》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
7.金融服务类。金融机构在对经营主体信贷审核时,可根据实际需要使用《公共信用信息报告(证明版)》掌握经营主体无违法违规记录情况。
8.公证服务类。公证机构在经营主体申办公证事项(事务)时可根据实际需要使用《公共信用信息报告(证明版)》掌握经营主体无违法违规记录情况。
9.其他类。其他可以用《公共信用信息报告(证明版)》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且不危害国家安全、不侵犯其他信用主体合法权益、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情形。